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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設籍本縣且實際工作滿1年者申購108年中秋節家戶購酒
  • 發布單位:財政處

主旨:受理設籍本縣且實際工作滿1年者申購108年中秋節家戶購酒。

依據:依據108年中秋節家戶購酒實施計畫購酒資格一、(二)第3點辦理。

公告事項:

一、資格:於108年9月13日(含)前年滿20歲、設籍且實際於本縣工作滿一年   者。(如已符合家戶購酒 其他 資格規定或已在鄉鎮配售期間完成申購者,不得再申請本案)

二、申請及配售期間、地點:

(一)自108年8月12日起至108年8月16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向本府財政處申請認證 (逾期不受理)。

(二)本府財政處於108年9月2日上網(財政處網站)公佈認證通過之名冊,不另行發核准公文予申請人。

(三)請通過認證者於108年9月4日至6日攜帶身分證正本及印章向金酒公司寧山庫(營業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辦理申購,逾期尚未申購者,不再受理補申購。若委託人代理申購,另請出具委託書授權並請受託人攜帶身分證正本及印章。

三、應檢附文件:

(一)申請表1份

(二)實際連續設籍於本縣滿1年之證明文件:身分證影印本1份或戶籍謄本  影印本1份

(三)實際在金門工作滿1年之證明文件:

1.私部門:就業於金門地區投保明細資料(向金門勞工保險局申請)、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向金門稽徵所申請)。

2.公部門:派令、調職令、聘書、最新在職證明(申請前一個月內)。

四、如有未盡事宜,另由財政處認定。

五、洽詢電話:082-318823分機62215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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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8-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