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島建設條例縣有土地已有建物或墳墓申請書及土地申購協議書。 (二)地籍圖及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乙份。 (三)土地登記簿謄本。(四)涉及繼承需檢附繼承系統表。 (五)申請人戶籍資料乙份。(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法人應附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及其代表人資格證明,或法人設立(變更)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