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108年端午節家戶購酒實施計畫,於108年6月7日(含)年滿20歲、連續設籍且實際於本縣工作滿一年,檢具設籍、工作證明文件經財政處認證者,取得購酒資格。
二、本次申請作業於108年5月15日截止,經申請人提供相關設籍及工作證明文件,經本處審查認證通過者計263人(如附件),得申購108年端午節家戶購酒一打。(不另行發核准公文予申請人。)
三、請認證通過者於108年5月29日至5月31日內,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逕至金酒公司寧山庫(營業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辦理申購,逾期未申購,不再受理。若委託人代理申購,另請出具委託書授權並請受託人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107年中秋節及108年春節業經財政處認證通過者亦同)
四、本次申請認證期限為一年有效,請認證通過者持上述文件,分別於108年中秋節及109年春節家戶購酒,於縣民村里配售期間逕至戶籍所屬村里銷售處辦理申購。
五、如有疑問,洽詢電話:082-318823分機62215周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