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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設籍本縣且實際工作滿1年者申購107年端午節家戶購酒認證通過結果
  • 發布單位:財政處

一、依107年端午節家戶購酒實施計畫,於107年6月18日(含)年滿20歲、連續設籍且實際於本縣工作滿一年,於107年5月23日前檢具設籍、工作證明文件經財政處認證者,取得購酒資格。

二、本次申請作業於107年5月23日截止,經申請人提供相關設籍及工作證明文件,經本處審查認證通過者為黃O霖等171人(如附件),得申購107年端午節家戶購酒一打。(不另行發核准公文予申請人。)

三、請認證通過者於107年6月11日至13日內,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逕至金酒公司寧山庫(營業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辦理申購,逾期未申購,不再受理。若委託人代理申購,另請出具委託書授權並請受託人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106年中秋節、107年春節業經財政處認證通過者亦同)

四、本次申請認證期限為一年有效,請認證通過者持上述文件,分別於107年中秋節及108年春節家戶購酒之補申購期間向金酒公司寧山庫辦理申購家戶購酒。

五、如有疑問,洽詢電話:082-318823分機62215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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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7-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