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本縣114年端午節配售酒實施計畫配售資格者,可以新台幣4,800元之配售價格向戶籍所在村里(戶籍作業基準日為3月24日)申購1打。
各鄉鎮酒品配售日期,金城鎮4月21、22、23日;金沙鎮4月22、23、24日;金湖鄉4月23、24、25日;金寧鄉4月24、25、26日;烈嶼鄉4月25、26、27日。
本處受理114年端午節配酒「設籍且實際在金門工作滿一年以上者」,資格認證,認證通過者於114年5月14日至16日三天期間向金酒公司寧山庫申購,逾期未申購者,不再受理。
114年4月29日下午2時30分假金酒公司三樓會議室召開,本會議由陳秘書長世保擔任召集委員,並由本府各局處首長擔任考核委員。會議中各委員向金酒公司提出各項建言,並請公司就各項意見提出綜整書面資料供各委員於複評會議參考。會後公司向委員解說整體環境及體驗多媒體互動設施。
本府依金門縣縣有財產考核要點及114年度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情形檢核計畫,訂定金門縣縣有財產檢核項目及評分標準表,由本府財政處、主計處及地政局組成財產檢核小組,篩選24個單位進行財產實地查核作業,並預定於114年4月9日起至4月30日止完成本縣林務所等10個單位實地查訪。
配合本縣警察局於前水頭社區、沙美社區及瓊林社區辦理菸酒管理法令宣導,藉由面對面與民眾互動,提升民眾對菸酒管理法令認知,避免誤違法受罰及維護食安,114年04月份宣導場次計3場。
4月18日辦理以前年度,違反菸酒管理法行政處分確定沒入菸品銷毀案,執行銷毀菸品案件計43案,違規菸品計11,086包,共計61箱。
於水頭碼頭出境剪票處及入境昇恆昌商店前擺設2座立牌,加強宣導免稅菸酒、大陸菸酒品勿寄運、販售,以提升民眾對菸酒管理法令認知,避免誤違法受罰。
一、針對本縣「歲出各機關對帳」相關事宜,各機關學校應將每月之對帳結果於次月10日前填具對帳通知單送交財政處核對調節,俾利完成對帳。
二、為達成全面無紙化作業及簡化行政流程,業於114年4月11日以府財庫字第140031234號函知各機關學校於市縣出納與支付系統「歲出各機關對帳回條維護」作業,配合線上完成核對帳務回報,有效達成簡化行政流程,提升支付作業整體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