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酒品倉儲開發計畫工程,於109年12月4日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本項工程已預告為「準」綠建築的資格,可於事前評估修正不適當的設計,減少建築物完工後無法修改,或須耗費大成本修正的問題。
金門縣第1次公共債務管理委員會會議,同意金門縣自來水廠於113年以前向金融機構舉借自償性債務上限為6億元。
金門縣地方建設開發基金109年度第四次管理會,通過自來水廠為支付國庫署貸款及自來水擴建計畫相關工程款等資金需求申請一般貸款案。
辦理縣有土地被占用追收使用補償金計4案,有效公產管理;另民眾申請續租8筆縣有地放租辦理會勘,俾使地盡其利。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110年度本府財產管理資訊系統維護案,續邀昌佳企業有限公司辦理傳真議價,於109年12月25日11時假本縣採購招標所開標,開標結果昌佳企業有限公司依底價得標繼續承攬本案系統維護。
召開「金門縣政府109年度菸酒稽查及取締會報」會議,報告109年度私劣菸酒查緝業務成果,並研討精進菸酒查緝及取締業務作為,同時審議通過金門縣政府110年度菸酒業者稽查實施作業計畫。
金門縣金城鎮西南門里公所暨周邊地區公辦都更案,金門縣政府預訂將於110年2月辦理公告招商文件及實施者評選,為使投資廠商更能瞭解本案內容,並加速推動公辦都市更新,金門縣政府於109年12月11日、14日、16日及24日假高雄、台中、台北及本縣辦理招商說明會共4場,由縣府財政處孫國智處長主持,吸引地區及台灣本島北中南各地不動產公會代表及廠商出席,藉由說明會與投資廠商之意見交流,以作為本府後續訂定實施者招商文件及評選優質專業實施者之利基。
「劃定金城鎮西南門里公所周邊都更案」為縣府主導之都市更新案件,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劃定金門縣金城鎮西南門里公所周邊(祥和段249地號等27筆土地)為更新地區並訂定都市更新計畫,並已完成公開展覽等相關法定程序,該地區內之土地所有權人並有意願參與並同意劃為更新地區,案經金門縣都委會第92次會議審議,決議照案通過。
金門縣政府於109年12月23日與國防部後備指揮部辦理本府坐落新北市中和區民治街27巷28、30、32及34號房舍(太武山莊)點交,因該處建物年代久遠,已有傾頹及朽壞不堪使用之情形,將辦理後續地上物拆除暨圍籬工程,以維護太武山莊環境管理及後續開發利用。
金門縣政府於109年10月15日辦理本案開標,決標金額為2,451萬8,899元,得標人已繳清價款及 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並完成上開點交作業,後續水電費及大樓管理費由得標人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