偕同本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於苗栗縣查緝金門高粱酒偽假侵權案,查緝藍爵高粱酒2,953.35公升,共4,708瓶,侵權金額159,308,271元,維護本縣經濟命脈。
109年3月份召開縣有財產審議委員會,辦理離島建設條例第9條第5項縣有地讓售案,審議結果:同意讓售計4案,面積計402.29平方公尺,讓售金額計2萬738元整。